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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耕地和基本农田有效保护。一是建立健全“责任+激励、行政+市场”机制,耕地保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泰州市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市、县、乡、村四级“一把手”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调动各地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聚力业务基础建设,耕地动态监测监管制度落地见效。基于“一张图”工程,通过智能化手段实时监测监管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做到“全面监控、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耕地动态监测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得到显著提升。三是打好政策组合拳,完善土地整治和补充耕地全过程管护制度。市政府统筹下达年度补充耕地指令性任务,树立“土地整治+”理念,突出区域特色,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在全省率先启动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试点,兴化市陈堡镇、周庄镇分别获批国家试点项目和省级示范项目。四是创新耕地破坏鉴定工作,依法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制定出台耕地破坏鉴定办法,同步成立耕地破坏鉴定委员会、建立专家库。组织对涉嫌破坏耕地行为进行鉴定,责成违法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恢复农业生产用途,确保“农地姓农”的底线不容触碰。
二是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取得新突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顺利实施,以长江干流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为重点,实施环境治理、土地复垦、退厂还湿和生态湿地建设以及河道岸线亩,实现“工厂变绿地”,并获评江苏省首届“最美生态修复案例”;湿地保护修复跨越式发展,全市认定5处1.59万公顷省级重要湿地和14处0.57万公顷市级重要湿地,建成4个省级以上自然湿地公园,建成湿地保护小区73个、小微湿地2个,累计修复湿地2373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61.5%,较十年前增加39.8个百分点(2012年末21.7%);国土绿化稳步推进,全市完成造林2.95万公顷,林木覆盖率25.55%(2012年末20.68%,“十三五”期间林木覆盖率增幅列全省设区市第一);长江岸线复绿高标准实施,完成长江岸线公顷,建成高质量造林绿化示范点2个,实现百里江堤万亩防护林带的生态景观;绿美村庄成效显著,建成省级绿美村庄(森林生态、“三化”示范村)458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完成“三化”造林6147公顷、开展中幼龄林抚育6.0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32万立方米;林草湿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全面推行林长制,初步建立覆盖全市的4级林长制体系,使用林地定额和森林采伐限额未发生超限现象,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9520公顷,完成7102株古树名木普查和建档、挂牌保护工作;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建立,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34.64平方公里;野生动植物依法监管,完成食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建成省级以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4个;林业灾害有效防控,主要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0.5%,十年来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生态文化建设丰富多彩,生态文化宣传、建设载体和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形式多样,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县、市、区)2个、森林中国·发现森林文化小镇1个、国家森林乡村23个,森林步道2条。
(一)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创新开展“天空地一体,守护泰州蓝”专项行动,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逐年下降,从2016年的55微克/立方米降至2021年的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从2016年的68.3%提升至2021年的86%。大力开展国省考断面“保Ⅱ增Ⅲ”强化攻坚,创新实施“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市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全省领先,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长江干流水质基本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Ⅲ类水体比例达100%。探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前列,央视《新闻联播》对我市“天空地一体化”环境监管平台的创新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多项创新工作在全国、全省推介。
(二)突出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对上级交办问题、自主发现问题、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能快则快、立行立改,借力“清风行动”“督察百人团”,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13个问题和426件信访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泰兴滨江污水处理厂污泥堆存问题整改、靖龙港三家船厂问题整改被省长江办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介绍经验。出台行政执法正面清单等一系列文件,对清单内企业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四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100多件,处罚4.6亿余元,环境执法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生态环境部三次给予通报表扬。
(三)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增强。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和实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率先发布《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实现46个市(区)级以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以环保约束倒逼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落后化工产能关闭退出,化工园区(集中区)由7个削减至2个,2018年以来完成223家化工企业关闭退出,长江干流岸线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从48家减少至16家。十三五末,我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5%左右,超额完成省下目标。全面提升污染治理能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比例达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77.56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由“十三五”之初的4.8万吨/年提升至19.3万吨/年,先后建成海陵区石材市场、兴化市戴南紧固件行业集中清洗项目等12个“绿岛”项目,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治污难题。
(四)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发力。不断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基本完成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积极构建2+X+1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领先自主开发生态红线地理信息系统,创新开展全市生态红线区域本底调查评估,制度化实施“天地双眼”监管,经验成果在全省推广。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沿江地区完成19个生态修复项目,总修复面积4068亩。全市林木覆盖面积193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1.5%,生态安全屏障越来越稳固。努力做大健康食品、生态观光、特色养殖等一批绿色生态产业,打响溱湖湿地、千垛菜花等一批特色旅游品牌,打造“碧水东罗”“魅力祁巷”等一批乡村振兴样板。2020年10月,我市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成为全省第三家、苏中苏北第一家创建成功的设区市,全市61个镇(街)、36个村(社区)创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总数居全省前列。
(五)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和绿色发展意识显著增强,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等金句家喻户晓。人民群众对环保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环保与民生需求的关系、环保与生活幸福的关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新风尚,公众运用法治方式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在央级媒体频频亮相,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天空地一体守护泰州蓝等特色亮点工作被新闻联播等重量级栏目点赞。2020年和2021年,我市连续上榜“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地级市榜单。
今年,泰州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成立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内设“两办八委”,在市委层面加强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生态文明委员会的引领指导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全市范围内构建职责明确、合力攻坚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建成美丽江苏泰州样板。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加快推进绿色群岛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二是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三是加强流域区域协同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淮河里下河综合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四是加强源头和过程协同施策,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五是加强生态安全和环境风险协同管控,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着力打好生态质量提升攻坚战,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管理。六是加强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诉求协同化解,深入打好群众环境权益保卫战。着力打好噪声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推动餐饮行业绿色规范发展,推动恶臭异味污染综合治理,健全公共环境权益保障机制。七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大生态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引导多元化投入,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1.城市功能品质显著提升。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76个、危房1732户,老楼加装电梯280部,改造拆迁棚户区52219户,建设安置房73574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042套、经济适用房2036套,城镇住房条件显著改善;新建永定快速路、东环快速路、体育公园、人民医院新院区、金融广场等一批重点工程,新增、改造道路693公里,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实施空转绿、畸零地添绿、拆墙透绿、“158”工程、“花漫凤城”等绿化项目,全市新增绿地4273.31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65平方米,老百姓“家门口”的风景更加靓丽;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省级试点项目38个,城市风貌品质系统提升;认定公布4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3个历史地段及36处市级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五巷—涵西街、钟楼巷、八字桥等街区及地段,历史文化底蕴有效彰显;建成西客站站前广场人防工程、体育公园新增地下空间等一批人防工程项目,城市综合防护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突出统筹推进,推动任务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方面。全面开展问题户厕摸排,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改厕方案,实行户厕改造月调度机制,推动工作有序推进。累计推广无害化卫生户厕29.18万余户,拆除弃用旱厕和简易厕所14.1万多座,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17%,基本满足了村民群众的日常需求;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持续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成垃圾转运站106座,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全覆盖。加大农村黑臭河道整治力度,累计整治村庄河道1941条共1012公里,减坝废坝517座,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启动实施了104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全市覆盖率达77%,实现了大的集中居住的行政村农村污水管网全覆盖,并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设施运行正常,运行率达86.7%;村容村貌提升方面。研究制定全省首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地方标准《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并推广运用。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摸排100个“脏乱差”典型村庄,由市人居办备案并实行提级管理,倒逼村庄环境整体美化。
下一步,我们将以《泰州市“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作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总抓手,聚焦群众关切,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一是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以农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在垃圾收集、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力度,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二是强化村庄环境长效综合管护。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管护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形成市场化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三是加快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坚持梯次开花、串珠成链、连线成带,有序推进生态宜居美丽示范县、示范镇村创建,让“三美一高”成为乡村环境常态,确保到“十四五”末,全市示范镇、村覆盖率达到20%以上。
近年来,兴化市以毫不动摇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2016年至2021年,PM2.5年均浓度由47μg/立方米降至30.3μg/立方米,降幅达35.5%;优良天数比例由76.1%上升到81.4%,提高5.3个百分点。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我们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治理等多处着手,久久为功,积微成著。一是高效治理燃煤烟气,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大力提升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比例,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0%,全市日均用气量已突破17万立方米。全面推进锅炉、工业炉窑淘汰整治工作,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烟气脱硫脱硝、高效除尘超低排放改造,147个工业炉窑完成改气、改电工作。二是重拳出击工业废气,促进行业治理规范化。拆除423家企业544座烘房,关停拆除435家企业925台中(工)频炉,关停淘汰30家轧钢企业,压减冶炼产能达413.9万吨/年。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关闭44家化工生产企业。深入开展VOCs治理,完成51家企业集群整治,18家重点监管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治理方案,170家涉气工业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三是持续防治机动车尾气,加速交通出行绿色化。全市90家加油站(点)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2家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拆除、取缔或改行烤漆房8家,拆除非法维修店设备11家,建有尾气治理M站2家。划定城区货运及黄牌车辆限行区域,柴油车每月抽测30辆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每季度抽测60辆以上,全市共淘汰报废老旧机动车150749辆。四是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推进点位管理精细化。加强建筑工地、交通工程、“三场一站”、港口码头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组建智慧渣土监管平台,对199辆渣土车进行24小时监管。在传统洒水作业的基础上新增抑尘雾炮车,每日不间断作业,城区机扫范围已达到可机扫路段的90%以上。港口环保设施提质增效,124家码头安装粉尘在线台。五是全面管控生活污染,倡导居民生活低碳化。深化餐饮油烟治理,开展城区餐饮烧烤店拉网式排查和专项夜查,重点区域餐饮店油烟净化装置全部安装到位,城区全面杜绝露天烧烤现象。切实加大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力度,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自2019年12月起,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六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实现执法监管法治化。新建26个乡镇空气站、9个空气微型站,形成覆盖全市的大气监测网格。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协同专项执法行动,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零容忍”,2021年以来涉气处罚案件118件。
兴化市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打造碧水穿城的美丽兴化,推动形成实实在在的生态环境变化成果,饮用水源达标率保持100%,2022年1-8月,国省考断面水质优III比例100%。一是强化监测溯源,注重源头治理。对国省考12个断面,采取一河一策,尤其是针对东北片区,编制《兴化市兴盐界河民主村国考断面溯源整治工作方案》,明确5大类18项具体整治工作任务,排定10大类、20项工程项目。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在东北片断面布设122个监测点位,每月对乡镇62个交界断面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即知即改。二是加强水源地建设,守住生命之源。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整治,下官河、卤汀河水源地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横泾河、兴姜河水源地完成核销工作。全力完成兴化市长江引水工程,工程全长234公里,设计日取水规模43万立方米,2021年9月底实现管道全线贯通,形成了以长江为主水源、卤汀河为备用水源的“一主三备”安全供水格局。三是疏浚整治河道,改善引排能力。全市投资18.467亿元,完成卤汀河、川东巷、泰东河、下官河等国家大型重点河道整治工程;投资3.8亿元,疏浚县级河道41条、乡级河道163条、村级河道2985条;投资6.9亿元启动下官河洼地治理工程项目。河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两违四乱”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四是推进水环境治理,打造生态河湖。全市打造幸福河道500多条,直港河被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评定为“淮河流域幸福河湖暨江苏省级幸福河湖”。投入资金约13.5亿元实施退圩还湖工程,形成自由水面10107亩。陈堡草荡于2020年完成并建成省运会水上运动项目,平旺湖(一期)、蜈蚣湖(一期、二期)退圩还湖工程已通过泰州市验收。先后成功创建千垛菜花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水上森林、徐马荒、沙沟古镇省级水利风景区以及5个水美乡镇、23个水美乡村。开展城乡污水治理,铺设乡镇污水管网865公里,配套安装提升泵站56座,提升改造7个自建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建设 334个村庄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56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终端设施,构建起覆盖3.5万户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五是加强农业污染防治,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建立回收站155个、回收点300多个。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市化肥使用总量下降6%。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先后关停(拆除)禁养区各类小散养殖场3000多个,治理达标养殖场1117个,截止2021年底累计创建省、泰州级生态示范场313个。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市完成池塘生态化改造4.55万亩。六是深化船舶污染治理,实行水岸联防共治。全市共整治非法码头648个,其中纳规提升90个,整治提升涉农码头267个,取缔拆除非法码头291个。114家港口企业船舶水污染物实现“接受-转运-处置”电子联单闭环监管。
未来五年,我们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为契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抓好环境质量提升,推进生态治理修复,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努力将兴化建设成为生态品质优良、生态经济活跃的美丽宜居之乡。一是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作防治,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减少碳排放和协同治理雾霾污染,消除重污染天气。二是协同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做好“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四篇文章,推进饮用水水源达标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三是全面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动实施环境治理修复,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持续创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省级传统村落,努力打造“河安湖晏、水清岸绿、形神兼备、烟火浓郁”的田园水乡。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确保高质量发展有力度。严守环评审批关口,严格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地,进一步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和规划环评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鼓励引导产业特色化、绿色化、循环化发展。强化排污权、碳排放权管控,推行采用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政策工具,将有限的环境容量优先用于经济绩效高、环境污染低的项目。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及原材料替代,努力实现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以更加严格的环保、安全、能耗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持续推进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整治提升工作。二是积极惠企纾困,确保高水平保护有温度。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在项目受理或咨询的第一时间,建立审批服务信息卡,及时跟踪调度环评文件编制进展情况,如遇审批障碍,及时协调解决。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城建基础设施、民生类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项目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证办理均在法定审批期限减半的基础上再压缩,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在行政执法中体现“泰州温度”,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案件等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事项制定相关方案,目前暂缓和分期缴纳罚款3件。今后,我们将持续充分运用指导、建议、提醒、教育等非强制性监管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三是努力形成合力,确保可持续服务有深度。通过政府投资、引进社会资本、引导企业共建环保基础设施等渠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建成一批产业型、资源型、民生服务型“绿岛”,着力解决中小企业治污难题。截至目前,已建成12个“绿岛”试点项目(其中,工业8个,农业1个,服务业3个),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将围绕园区小微企业危废处置、餐饮油烟、畜禽养殖、表面喷涂等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治理难题。同时,大力培育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立足泰州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强化绿色制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重点行业培育一批绿色龙头企业,精准投放绿色金融、环境管理、执法监管、科技服务等4个方面23条激励政策,推动企业自觉向清洁生产领先水平迈进,形成绿色引领的浓厚氛围,实现末端整治转向源头治理的战略目标。2022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工商联联合公布江苏省首批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名单,泰州市7家企业获评。